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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 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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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医院健康管理办工作职责

1.在校院长领导下,根据领导意图,具体督促、检查各部门行政工作。

2.负责医院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规章制度和文件的起草、审校、打字、复印、登记工作。做好印鉴管理工作。

3.负责上级和外来文的收发、登记、传阅、催办、回复和立卷归档工作。

4.负责医院务会及其它有关行政会议的会务工作,做好会议记录,整理会议纪要,编发会议简报。

5.协助处理医院日常行政事务,协调、督办各科室,认真落实医院的决定和工作安排。做好信息工作。

6.贯彻执行保密条例,检查医院保密制度的执行情况。

7.接待工作和信访处理工作。

8.负责安排行政值班工作并做好值班日志,处理日志中的问题。维护正常的医疗和办公秩序。

9.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制定家具增补、更新、修理计划,并负责报废工作;组织管理医院环境卫生清扫和院内绿化工作;根据情况及时向医院领导提出工作建议和总务工作新的措施。

10.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校医院防疫办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防疫科的全面工作。

2.负责制定、修改、完善防疫科的有关制度及防疫措施。

3.在领导安排及校医院相关人员的协助下组织做好全院的预防保健工作。

4.领导本科人员拟定预防保健及防疫工作计划,经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经常督促检查,按时总结汇报。

5.负责领导科室成员做好全院的医教宣传工作。

6.在相关部门协助下搞好传染病管理和疫情报告工作。

7.督促本科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常规,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

8.组织本科人员的业务学习,并对本科人员的晋升、奖惩提出具体意见。

医保计生办职责

1、依据上级政策精神和学院的工作安排,做好全校的医疗保险管理工作。

2、严格执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做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教工住院、急诊备案、转诊和异地就医报销审核。

3、负责每年两次重症慢性病审核、鉴定的收集和上报。

4、为身在外地的职工到市医保办理相关的手续等工作。

5、负责宣传城镇职工的医疗保险政策。

6、坚守工作岗位,履行岗位职责,热情服务,做好本职工作。

7、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时传达中央、省市有关计划生育政策。

8、负责组织完成上级下达的计划生育各项指标,经常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9、根据上级的规定和要求,研究、制定学校计划生育有关制度、规定及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

10、积极参加本地区有关部门的计划生育活动,接受地方计生部门工作检查、定期汇报计划生育工作情况及报送各类统计报表。

11、提供师生员工的计划生育情况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