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依据学院第139号文件,凡参加2012年平顶山市城镇居民医保个人交费的学生,自3月8日开始办理学生城镇居民医保门诊基金卡,请各系以班为单位,班长为负责人,携带班级个人交费参保学生名单(一式两份),个人一寸免冠照片两张(一张贴医疗基金卡,一张建档),到校医院收费处办理。截止日期至3月20日。
联系人:周晓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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