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学校2015年毕业生工作会议的安排,2014年以前(含2014年)医疗证上未用完的医疗费,以学院为单位收齐统计造表加盖公章后,由学院指定专人负责统一到校医院复核,复核签字后到财务处办理退款手续。截止日期为2015年5月29日。
此项工作只对各学院办理一次,不对个人办理。请各学院务必收齐后,再来办理。
联系电话:范老师 13783272202
校医院
201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