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平顶山市城镇职工重症慢性病医疗管理暂行办法》的申报流程,为保障患有重症慢性病参保职工的基本医疗和鉴定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参加重症慢性病体检的教职工于10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交到医院医疗保险管理科。办理重症慢性病鉴定需要的材料清单如下:
1.慢性病申请表(医院盖章、单位盖章)
2.提供二甲以上或专科定点医疗机构诊断证明
3.近期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病案室章及骑缝章)
4.与申报病种相关的化验单、检查报告单
5.近期两寸照片两张。
附件:平顶山市重症慢性病鉴定申请表
医院
2018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