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确保校园稳定,有效防范学校结核病疫情的传播流行,确保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请各学院师生报到后统计寒假期间因病住院情况,特别是在寒假期诊断的结核病患者,把发病时间及诊断证明及时上报校医院。
针对结核病治疗时间,依据《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2018版)》的规定严格执行,对恶意隐瞒病情者,按照学校有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校医院
2019年2月22日